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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9, 2010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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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全是广告

很早就见到某电视台报道百度推广中虚假广告的事情,mymickey是很少使用百度的,因为Google的结果准确度基本都能满足需要啦。

现在百度还是一样,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骗人,只要你使用百度,你就会受骗上当,
mymickey在百度中搜索一下几个与生活相关的关键字,如:“医院”,“牛肉”,“如何赚钱”你会发现,百度呈现结果的第一屏永远只有广告,而且百度不会很明显的告诉搜索者“我们呈现的是广告”,这种广告形式和国内一些大型下载站利用很多不相关的链接但是链接上的文字和图片都为“下载”来骗取用户点击广告形式是一样的,而且mymickey发现一些下载站中的下载链接中还包含很多国内正规大型公司的广告,如:遨游等等,这些广告是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的收益的(一些虚假流量除外),因为点击者完全是被误导点击,点击者大多数的本意也不是想获取这些信息。

做过网站的人都知道,网站的流量对于自身发展是多么重要,高流量确实可以提高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和站点的广告点击次数,如果这些流量是被骗取过来的或是被误导而来,那么这些点击行为和流量对于网站和网站运营者来说是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

关于在百度搜索“如何赚钱”,这是个很土的关键字了,如果你进入百度推广的这些骗子网站,基本都是些“什么水果玉米提取,动物血提取,什么鸡蛋大豆提和投入很少的钱就可以赚大钱,花很少的时间就可以回本的资讯“。百度也不加任何的审核的为他们做推广。这说明大多数中国人还是很想利用百度赚钱的,可百度不是为你真正提供的是赚钱机会,百度却是与那些骗子网站合作一起来骗取你的钱财。

媒体报道的被骗者数量只是九牛一毛而已,而大多数被骗者再被骗之后并不知如何总结自己的被骗过程,所以他再次被骗的几率还是很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被骗者下一次还会使用百度搜索“如何赚钱”。

同一个制度,不同的结果

两个案例:

  1. 某站长发布了一些sex短片,案例:A。
  2. 某电视台为某劣质奶粉做了10年广告,案例:B。

在某国的法律制度下,暂且不谈他们违反的是不是同一个条法律。只分析A和B所做的事情和导致的结果。

A和B都做了同一件事情:

  1. 他们都公开发布了一段数字影像。
  2. 他们都从中获取了利益。

A和B的最终结果:

  1. A发布的信息获取了相对微薄的利润,为大多数人解决了暂时性的问题,结果进了监狱。
  2. B发布的信息获取了丰厚的利润,但让无数个和睦的家庭遭受到长年都无法弥补的痛苦,依然逍遥法外,无人谴责。

可见 这两个例子除了在结果上不同,其他都几乎一样。

理论上B应该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看上去好像没有,其实有,前段时间某‘名人’代言了虚假广告被社会谴责,这里是谴责片中的主人公,而不是发布者。照此说来发布sex短片的人不应该被入狱才对,而是sex短片中的主人公。

我看了下这篇文章从头到尾完全都不符合逻辑,不写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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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于2010-02-09 15:17由 mymickey 发表在观后感分类下, 你可以发表评论。除了可以将这个日志以保留源地址及作者的情况下引用到你的网站或博客,还可以通过RSS 2.0订阅这个日志的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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